渠成:空气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将调整
2019年11月28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修订汇总表,其中包括了PM2.5年平均浓度的调整和新增限值、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的调整等。这一调整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调整后的标准将更加严格,限值更低,将进一步推进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
PM2.5年平均浓度的调整和新增限值
PM2.5是指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此次修订中,对于PM2.5年平均浓度的限值有所增加,从35微克/立方米调整为25微克/立方米。同时,新增了PM2.5日平均浓度的限值,为75微克/立方米。
这一调整的背景在于PM2.5是空气污染中的主要成分,对人体的健康危害非常大。研究表明,PM2.5能够引起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方面的疾病,甚至导致早逝。
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的调整
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在自然环境中能够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但高浓度的臭氧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此次修订中,对于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的限值也有所调整,从2012年的160微克/立方米调整为100微克/立方米。
这一限值的调整主要考虑到了人体对臭氧的健康危害,包括了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免疫力下降等方面。此次调整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空气中臭氧浓度的管控,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总结
此次空气质量标准的调整,是我国持续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随着标准的不断提高和完善,我们相信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将会不断迈向新的高度。同时,每个人也应该从自身做起,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共同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